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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5-08-25

序号

门类

大类

管理措施

主管部门

适用范围

1

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0149)其他园艺作物种植中皮草种植

市农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

农、林、牧、渔业

(03)畜牧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科学研究、籽种繁育性质项目和休闲观光等农业经营项目除外)

市农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3

农、林、牧、渔业

(04)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041)水产养殖(科学研究、籽种繁育性质项目和休闲观光等农业经营项目除外)

市农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本地出产的鲜活农副食品加工除外;(1361)水产品冷冻加工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5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4)食品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6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1515)葡萄酒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7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6)烟草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8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7)纺织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纺织制成品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9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8)纺织服装、服饰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0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1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2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1)家具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水性漆工艺、红木家具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3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2)造纸和纸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223)纸制品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4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2311)书、报刊印刷除外;(2312)本册印制除外;(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2320)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除外;(2330)记录媒介复制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5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油品质量提升和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6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涉及国家和北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保障医院、军工、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应用地气体生产除外;(26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中城市医疗、应季保障类产品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7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7)医药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2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除外;(2730)中药饮片加工的精制环节除外;(2740)中成药生产的制剂环节除外;(2750)兽用药品制造中持有新兽药注册证书或自动化密闭式高效率混合生产工艺的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持有新兽药注册证书或采用动物、动物组织、胚胎等培养方式改为转瓶培养方式的兽用细胞苗生产线除外;(2760)生物药品制造除外;(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8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28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中特种纤维、高性能纤维、生物基纤维材料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19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为航空航天、军工等配套的特种橡胶和塑料制品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0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涉及国家和北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制造除外;(3021)水泥制品制造和(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业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项除外 ]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1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2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涉及国家和北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3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3)金属制品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4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4)通用设备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3412)内燃机及配件制造中燃气轮机除外;(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中超精密、智能装备除外;(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中智能装备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5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5)专用设备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节能、智能、成套设备制造除外;(3544)制药专用设备制造除外;(3562)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除外;(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除外;(359)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6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6)汽车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新能源汽车除;(3610)汽车整车制造中自主品牌乘用车、高端品牌整车、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除外;(3620)改装汽车制造中兼并重组、产品结构与企业布局调整升级除外;(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中动力总成系统、汽车电子等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7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3713)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除外;(3714)铁路专用设备及器材、配件制造除外;(3720)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除外;(3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8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除外;(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除外;(3891)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29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军工电子制造除外;(3913)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除外;(3919)其他计算制造除外;(392)通信设备制造除外;(39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除外;(3940)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除外;(395)视听设备制造除外;(3962)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除外;(3963)集成电路制造除外;(3969)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外;(3971)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除外;(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30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41)其他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120)煤制品制造除外]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31

制造业(研发、设计、采购、营销、技术服务、财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除外)

(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列入相关专项规划、保障城市运行的项目除外)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3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411)火力发电中燃煤火力发电(4413)核力发电

市发展改革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3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420)电力供应中在规划新城城市道路范围内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新设置架空线;(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燃油热力生产(清洁燃气无法到达的区域除外)。

市发展改革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生态涵养发展区

3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420)电力供应中在规划新城城市道路范围内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新设置架空线;(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燃油热力生产。

市发展改革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市发展新区

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411)火力发电(4420)电力供应中在五环路以内城市道路范围内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新设置架空线(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燃油热力生产

市发展改革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3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除外)

市市政市容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3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除外)

市市政市容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生态涵养发展区

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4500)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除外)

市市政市容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市发展新区

39

批发和零售业 

(51)批发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除外)不符合相关布局要求的(5191)再生物资回收和批发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0

批发和零售业

(51)批发业

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东、西、北四环和南三环以内,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41

批发和零售业 

(52)零售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商品交易市场设施(符合规定的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网点以及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除外)(52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中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成品油加油站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2

批发和零售业

(52)零售业

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设施(528)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中禁止新设专门零售市场主体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43

批发和零售业 

(52)零售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5297)生活用燃料零售中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并用于销售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经区县政府批准进行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资源整合和升级改造的除外)

市市政市容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道路运输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544)道路运输辅助活动中省际公路客运枢纽站

市交通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4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水上运输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水上娱乐活动除外)

市交通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6)航空运输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交通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4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8)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5810)装卸搬运中位列入相关规划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四大物流基地、口岸功能区、海关特殊监管区或场所除外)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仓储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5990)其他仓储业中未列入相关专项规划的物流仓储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城市物流配送节点除外)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4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仓储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除外)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5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0)邮政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便民服务、快递配送网点除外)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51

住宿和餐饮业

(62)餐饮业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

市环保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52

住宿和餐饮业

(62)餐饮业

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性经营;禁止未使用管道天然气从事相关经营;禁止使用民用电力从事经营;禁止使用居民用水从事经营;禁止新建与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北京市统一配建的规范化地便民商业设施除外)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5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6540)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PUE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6592)呼叫中心

市经济信息化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5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6540)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银行卡中心、数据中心

市经济信息化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55

房地产业

(70)房地产业

禁止新建:(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容积率小于1.0(含)的住宅项目(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风貌保护除外,但禁止建设独户独栋类房地产项目)

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56

房地产业

(70)房地产业

(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东、西、北五环和南四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57

房地产业

(70)房地产业

禁止新设立:(7040)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中的集中办公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规定的经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集中办公区除外)

市工商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5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商务服务业

(7211)企业总部管理中,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

《目录》联席会

适应于全市范围

5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商务服务业

禁止新建:(7292)会议及展览服务中的展览类设施

市发展改革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6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商务服务业

(7211)企业总部管理中,禁止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严控其他总部企业新迁入或新设立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6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2)商务服务业

禁止新设立:(7291)市场管理中从事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活动的市场主体(经营符合规定的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零售网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对城市运行及民生保障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的市场主体除外)

市商务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9)居民服务业

(7930)洗染服务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服装干洗

市环保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6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9)居民服务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不符合通用要求的(7910)家庭服务;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7940)理发及美容服务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6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79)居民服务业

禁止新建、扩建、新设立:(7950)洗浴服务中的高档洗浴设施

市水务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6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01)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机动车维修

市环保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6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8011)汽车修理与维护中的汽车清洗服务

市水务局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6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80)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不符合经营规范要求的(803)家用电器修理

市商务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68

教育

(82)教育

(8236)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不再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规模;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824)高等教育:不再新设立或新升格普通高等学校;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高等教育学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8242)成人高等教育:不再扩大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面授教育规模;不再新增招收京外生源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办学功能。(829)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禁止新设立面向全国招生的一般性培训机构。

市教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69

教育

(82)教育

(8236)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不再校内扩建(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达标的除外)(824)高等教育:不再校内扩建(存在安全隐患或未达标的除外)

市教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0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卫生

(831)医院:东城区、西城区:不再批准建立设置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五环以内,禁止新建综合性医疗机构,不再批准增加政府办综合性医疗机构床位总量。

市卫生计生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5)新闻和出版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8521)图书出版中采用丝网印刷技术的出版物印刷,以及作为主营业务的其他丝网印刷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

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88)体育

禁止新建和扩建:(8830)休闲健身活动中的高尔夫球场

市发展改革委

适应于全市范围

7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0)中国共产党机关

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单位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1)国家机构

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单位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2)人民政协、民主党派

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市属单位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4)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禁止新设立或新迁入:非紧密型行政辅助服务功能,包括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行业协会、研究院所、培训机构、学术类社团、报社、出版社、杂志社等

《目录》联席会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7

农、林、牧、渔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环境绿化除外)

市农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8

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经济信息化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79

建筑业

 

禁止新投资设立(含既有企业从事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城六区

80

制造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除外,但需比照全市范围的制造业管理措施执行)

市经济信息化委

在执行全市层面管理措施的基础上,适用于生态涵养发展区

81

采矿业

 

禁止新建和扩建

市国土局

适应于全市范围